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
张房金管字[2007]16号
各管理部、业务网点,各受托银行,中心有关科室:
根据建设部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》(建金管[2007]123号)、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
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》(银发[2007]157号)精神,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从2007年5月19日起,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.98%调整为2.07%,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
款利率不变。
二、从2007年5月19日起,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。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
上调0.09个百分点。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从4.32%调整为4.41%,五年期以上从4.77%调整为4.86%。
请遵照执行。
二○○七年五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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