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6年后发放的新贷款提前还款的
通 知
各管理部、业务网点:
凡是贷款客户需要办理提前还款的业务,必须在每月20日导出贷款数据之前或者是贷款数据导入系统入帐
之后方可进行操行。
提前还款包括:部分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。(都必须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《提前还款申请书》下 载)
1、提前部分还本:借款人在履行借款合两个月以上,方可申请提前还款,还贷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,并与住房公
积金管理中心签定《提前还款申请书》。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不收取违约金。
借款人部分偿还贷款可以有两种选择:
·每月还款额不变,相应缩短贷款年限。
·贷款年限不变,调整每月还款额。 2、提前结清贷款: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,不受时间限制。借款人只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和上次还款日占用 利息,以后的利息不再计收,按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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