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藏 设为首页
首 页 中心简介 公积金管理 公积金贷款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党政教育 公积金论坛
 
行业新闻
中心动态
图文信息
政策文件
效能建设
公积金管理
公积金贷款
电子地图
 
您的位置:首页>>> 中心动态

 

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者将要惹官司



 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,凡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本息之前出现以下6种情况的,都将立即进行立案审查:

  一、借款人累计6个月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;

    二、借款合同履行期间,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,或者其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,并拒绝恢复原状、提供担保的;

    三、保证人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,抵押物因拆迁或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,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保证或新抵押;

    四、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,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;

    五、借款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、死亡、限制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,无继承人、受遗赠人、监护人、财产代管人、被刑事拘留、监禁而无代理人,或继承人、受馈赠人、监护人、代理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;

    六、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已经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、仲裁、行政措施、财产保全措施、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。

   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一些长时间逾期的"老赖"进行了催收或提起诉讼,不仅要求其偿还逾期公积金贷款,根据《个

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》的规定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。截至3月底,共起诉20多户逾期借款人

。中心于即日起将30余逾期借款人告上法院。

从今年起,所有符合上述六条的借款人都将惹上官司。



张家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办 版权所有 
网站:0313-4109903  技术支持:佳润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TEL:0313-8332185
Copyright © 2006 www.zjkgjj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建议使用IE4.0以上浏览器 1024*768 浏览可达最佳效果